
《达达兰》· 解说版
一个外省小城的吹牛大王,被全城起哄逼上猎狮路,却在非洲演了一出无人拆穿的尊严喜剧。
一艘旧商船慢慢靠上马赛码头,舷梯上先探出一只圆滚滚的遮阳盔,盔下面是一个满面红光、满头大汗的胖子。他身后还跟着一头骆驼——骆驼在普罗旺斯的码头上,比它主人更惹眼。镇上的人已经在码头上等了三个钟头,举着旗子、奏着铜管乐,要迎接他们那个『猎狮英雄』回来。
《达达兰》是法国作家都德在 1872 年写的一部喜剧冒险小说,也是他『达达兰三部曲』的第一部。这个名字后来走得太远——法语里直接造了一个词 tartarinade,专指那种浮夸自吹的行为,等于给人类的某一种性格缺陷立了块永久的牌位。都德本职是个外省人,写的也是外省小城,他把普罗旺斯的阳光和虚荣揉在一起,写出了一个让全法国都笑、又让全法国都觉得被戳中了的人物。
主角达达兰是塔拉斯孔小城头面人物,身兼本地『猎鸭舌帽俱乐部』会长——所谓猎鸭,是几位会员把帽子朝空中一抛,互相拿枪打下来玩,因为真正的鸭子一只也没有。他的对头是枪械店老板科斯特卡尔德,一直想抢他的会长位子;他的拥趸是退役军官布拉维达指挥官,越吹越来劲,把达达兰的牛皮吹成一团气球。
整本书的场景其实只有两半。前半段和结尾都在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塔拉斯孔小城——阳光广场、达达兰家的小花园、镇上的咖啡馆;中段才漂到地中海南岸的法属阿尔及利亚,达达兰满脑子想的狮子和冒险都在那儿。可笑之处在于:真正的故事高潮——那个把全城人架上火堆的『送行』和『凯旋』——恰恰发生在塔拉斯孔本地的两场社交戏里。
塔拉斯孔小城里根本没有狮子,连兔子都稀罕。达达兰却能在自家花园里指着一堆石头说『这是我在非洲打死的羚羊角』,再指着一株枯了的无花果树说『这是阿尔及利亚的椰枣树』。他的客厅像个小型民族志博物馆,全是从探险小说里攒来的想象战利品,镇上每个人都点头称是——因为大家也乐意信。

面包树的枝丫间,风低语着迷人的远航。
In the branches of the baobab the wind whispered enticingly of great voyages.
原文金句 · 第一章 · 英雄的花园
让气球炸掉的,是枪械店老板科斯特卡尔德。他在咖啡馆当着一桌人,慢悠悠问达达兰:『您总吹非洲,敢真去一趟吗?』达达兰当场拍桌子,宣布下周就坐船去阿尔及利亚猎狮。话已出口,他只能硬着头皮准备行装——遮阳盔、墨镜片、子弹带、一支擦得发亮的老式双管猎枪,镜子里的自己,看着还确实像那么回事。
送行那天是个大场面。塔拉斯孔阳光广场上挂满了彩旗,本地铜管乐队奏得像出殡,达达兰被人搀上巴尔巴苏船长的旧商船。指挥官布拉维达冲他挥帽子喊『无畏无咎』,妇人们在码头上抹眼泪——其实她们才舍不得这场热闹走。船开出去老远,他还听见岸上有人在替他吹。
一踏上阿尔及尔的土地,达达兰才发现两件事:第一,这座海边城市里压根没有狮子;第二,到处都是冲游客下手的熟手。他刚下船就被一位自称黑山王子的格雷戈里黏上——此人西装笔挺、谈吐文雅,先带他看『私人宅邸』,再带他进一家『王子御用』的珠宝店,接着就笑眯眯地签下一张达达兰看不懂的法语账单。还没缓过神,又撞上一位自称深闺待字、睫影深深的『东方佳人』拜娅。她用一双黑眼睛、一袭轻纱,让他又一次慷慨解囊。
让达达兰当众出丑的是载他来非洲的巴尔巴苏船长。这位老水手在码头边一家小酒馆里,一手揪着拜娅的袖子,一手指着达达兰鼻子笑:『这就是陪你演东方公主的那位——人家本职是给游客讲笑话的。』达达兰这才明白,他这两周倾家荡产追的『佳人』,不过是阿尔及尔港口一套流水线骗局里的一个角色。他当场脸红到脖子根,连夜买了顶新遮阳盔遮丑。

他心想:“这帮人在耍我,他们什么也没打着。”
He said to himself, "These people are trying to have me on, they haven't shot anything."
原文金句 · 第四章 · 阿尔及尔的真相
灰头土脸的达达兰赌气往内陆走,辗转到了布利达、米利亚纳一带的小城,想找一头真正的狮子挽回颜面。可这一路上全是乌龙:他把农场的驴当成『罕见的非洲野驴』,把牧羊人的猎犬当成『沙漠豺狼』,在橄榄树林里独自扎营,半夜被自己的呼噜吓醒两回。最惨的是,所有人都拿他当疯子——本地人客气地管他叫『那个戴墨镜的法国老爷』。
转折发生在一个月黑风高夜。他听到不远处一声闷吼,心脏几乎跳出嗓子。他举枪朝黑影方向扣下扳机,再补一枪——那头『猛兽』应声倒地,他抖着腿靠过去,想象自己正在完成一部英雄史诗。天蒙蒙亮他才看清:打死的是一头半瞎、掉毛、脖子上还挂着铜铃的家养老狮子,平日里就趴在当地一对老夫妻院子里晒太阳。迎接他的不是勋章,是一张赔偿清单。

“你以为我会打着伞去猎狮子吗?”
This reply from the little gentleman annoyed Tartarin, "Do you suppose that I would go after lions with an umbrella?"
原文金句 · 第五章 · 旷野猎狮
口袋空空的达达兰只好启程回国。走到港口时,一头骆驼莫名其妙地不肯走——它认定达达兰是它的新主人,一路跟着他穿过地中海,跟到马赛,再跟他走回塔拉斯孔。等他牵着这头骆驼出现在镇外的小山坡上,远远看见阳光广场上那支铜管乐队又开始奏乐时,他知道自己下半辈子靠什么活了。

他迎面撞见——信不信由你——一头威风的狮子,堂而皇之坐在咖啡馆门口,鬃毛在阳光里闪着棕黄。
On that the little gentleman saluted, closed the door and went off, laughing, with his brief-case and umbrella.
原文金句 · 终章 · 凯旋的狮子
镇上的欢迎会办得比送行那天还热闹。达达兰站在广场中央,遮阳盔推到后脑勺,开始他最擅长的那门手艺——把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讲成一段英雄传奇。他添了一段与阿拉伯酋长的决斗,又添了一段和『东方佳人』的纯洁爱情,再添了一段在阿特拉斯山追猎狮王的生死时刻。台下每张脸都笑得合不拢嘴——不是因为被骗,是因为大家早就知道,他肯这么吹,他们就肯这么听,谁也不戳破,谁也不扫兴。
都德写的不是一个骗子和一群傻子,他写的是一整座小镇一起养大一个谎言。达达兰之所以能吹得这么响,是因为塔拉斯孔需要他这么响——大家需要一个能当饭后谈资、能当送别仪式主角的人。吹牛在这里不是个人毛病,而是一种温情的集体共谋,连被吹的人最后都乐在其中。
更深一层是关于『扮演』。达达兰在家穿『土耳其』睡袍,出门披『探险家』全套装备,回乡挂上『凯旋英雄』的绶带——他身上的每一件行头都是一层可拆的人设。可笑的是,他不是骗子,他是真的相信穿上那身衣服,自己就成了衣服所代表的那种人。这是都德写得最锋利的一刀,也是后来『达达兰式』这个词能流传这么久的原因。
解说能告诉你每一场骗局怎么设、每一段乌龙怎么收场——但给不了你都德那支笔在普罗旺斯阳光里慢慢走的味道。读正文你会撞上一些奇怪的东西:达达兰被戳穿那一章居然写得有点心疼,凯旋那场戏写得比送行还热闹又比送行还空。读到最后你会发现,都德没在嘲笑他的主角,他是在陪一个老朋友演完他最爱演的那出戏。这层温度,只在原文的字里行间自己冒出来。
达达兰不是被骗子打倒的,是被自己那身戏服绊倒的——而那身戏服,是整个塔拉斯孔一针一线替他缝的。
动笔解说之前,先为这本书立起一套视觉基底——你刚读到的每一帧插画,都从这里生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