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塞拉斯(又译《幸福谷》《阿比西尼亚王子》《王子出游记》)》· 解说版
一个凿墙出逃的王子,在尼罗河岸寻访一切活法,最后发现没有哪一种人生值得只停在选择里。
石门从里面被凿穿了。拉塞拉斯——阿比西尼亚国王的第四子——从他住了几十年的那道绝壁围合的山谷底下,凿出一道缝,带人钻了出去。身后是他嫌腻的湖、园、廊、琴师、仆人,面前是一片他从没见过、尘土飞扬、什么都不完美的人间。
他出门是为了回答一个具体到让人发火的问题:哪一种人生,值得真去过一遍?
1759 年,塞缪尔·约翰逊——那个后来编出英语史上第一本大词典的人——用不到一周赶出这部小书,原题《阿比西尼亚王子:一部传奇》。它属于一个现在已经少见的文类:哲理寓言,philosophical romance。人物不是让你代入的主角,而是用来辩论的嘴。故事不是用来翻页的情节,而是用一行人的脚步提出的一个接一个的诘问。
它被记住,是因为同年伏尔泰拿出了《老实人》。一本用笑来嘲莱布尼茨"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一本用冷峻的失望拒绝给答案——两本书同岁同题、不同脾气,是启蒙时代留给后世的一对标本。

他心中已被一种尚未可及之物的渴望占满,眼前这许多已得之物,竟再无一件能叫他欢喜。
The prince, whose mind was wholly engrossed by the desire of something more than was yet within his reach, could find no pleasure in the possession of what he had already.
金句 · 第1章 · 幸福谷
拉塞拉斯,王子,谷里住了太久,所有被安排好的幸福都让他烦,他决定凿墙出去。妮可娅,他妹妹,全书最锋利的对话者——一路追问婚姻、丧偶、侍奉父母、老去、求生与求死。佩库雅,妮可娅的侍女,柔和而有眼力见,因列,诗人和哲学家,比王子更早出谷、周游过西方,最后被他请回来当向导——全篇最像约翰逊本人的角色。
四个人出谷,是这本书的全部演员。故事的世界一分为二:一边是四面绝壁、一道石门的幸福谷,华美得像座花园,里面什么都有;另一边是谷外的埃及,开罗街市、苏伊士商队驼铃、岩洞水泉、架在屋顶的天文台。两边都不完美——这是这本书的核心设定。
谷里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出口。拉塞拉斯从小在湖边听琴、在果树下闲逛,等继承的轮次慢慢转到自己头上。日子久了他发现一种不对劲:所有快乐都被预先安排过,他甚至连烦闷都不能烦闷得自由。挖墙的那一夜,他没带走任何珠宝,只带走了妹妹妮可娅、妮可娅的侍女佩库雅,和早他离开幸福谷的因列。写法上干净——没有愤怒,没有宏大,只是一个人弯腰凿石。

不知该往何处去的人,且去想一想他的心愿倒向哪一边——他自会看清,该走哪一条路。
He that knows not what to do, let him consider on which side his wishes incline, and he will soon discover what road to take.
金句 · 第2章 · 凿墙而出
因列同意带路,是带着一点看破的。他出门早,回来早——他自己也曾在谷外红尘里跑了一大圈,最后还是发现谷里的日子也是空的。他给王子的不是答案,是一种"你看,我也找过"的过来人语气。一行人沿尼罗河上游芦苇水道而下,进入尘土飞扬的世界。约翰逊写这一段水路——缓、轻、对称的散文,铺得很稳。
谷外的每一种人生他们都试过了。最早拜访的是隐士,住岩洞水泉边,粗麻衣,劝王子别来——他自己二十年前是带着希望进山的,如今是被一种无望的希望拖着活着。一笔定下来:独居这条路,堵死。
接下来是工程师——一位动手能力极强的技师,受邀在山崖上造一对人力飞行翼。两人跃下去,没飞起来,当场摔伤。浪漫的"挣脱大地"方案当场破灭。这里约翰逊没让任何人流血,只是写下失败本身。一句轻描,两种腾空的愿望一同落回地面。
再是天文家——住在屋顶,铜制观测仪、星图、望远镜,声称能操控天气。他没疯,只是被欲望拖着以为自己可以支配天空。因列和他聊了几句星辰,他后来清醒过来——并不反对宗教,反而相信上帝之手在星辰之后。约翰逊写这位天文家,几乎没写他观测,只写他说话时眼睛盯着天。

登上了人生这条船的人,总巴望着让风把自己吹向前——不肯老实地一桨一桨去划。
He that embarks in the voyage of life will always wish to advance rather by the impulse of the wind than the labour of the oar.
金句 · 第26章 · 天文学家
最后是权倾一方的巴夏——奥斯曼帝国里握有实权的高官,坐拥最多资源却几乎不肯为百姓做一件事。因列和他辩"权力与责任",辩完发现,对方不是坏人,只是冷漠。那种冷漠比暴力更难缠:你没有可以反抗的对象。权势这条线,也堵死。
一行人继续走。开罗附近一行人遭劫,侍女佩库雅被掳走后赎回——约翰逊对囚禁过程一笔带过,只写她回来后说了一句:人最怕的不是死,是与所爱的人突然分开。这句话比任何一段囚禁的描写都重。
妮可娅一路和拉塞拉斯、因列论辩。婚姻、嫁妆、丧偶、侍奉父母、老去、求生与求死——一个一个议题摆到桌面上。没有赢的一方,每一场辩完都是空气里多了一丝灰心。这种对话本身,就是全书肌理。

眼前摆着这些好处,挑一样吧,挑了便该知足。
Of the blessings set before you make your election, and be happy.
金句 · 第29章 · 巴夏与权势
走到某处,拉塞拉斯自己明白了:"你一直在选择怎样活,却没有真正活过。"这句话是全书被引得最多的句子之一。不是别人告诉他,是他自己悟的——这是约翰逊对教育与人生次序的判断:先活,再选;先动,再问。
结尾没有胜利,没有崩溃,没有顿悟。一行人掉头,折返阿比西尼亚。约翰逊用一个被后世反复念叨的短句收——the conclusion, in which nothing is concluded,结论在未定之中。
这本书真正在问的是:人到底能不能得到幸福?答案不在书里——书的态度是,你若指望书给答案,本身就错了。它站在十八世纪中叶那个英国开始成为世界主人的年份,借一个东方的故事,拒绝把异域变成替殖民辩护的标签。它在母亲去世后的中年忧郁里写下——所以那种克制是真的,不是姿态。

诗人要看的,不是这一朵花、这一棵树,而是那一整类事物普遍的容貌与最大的轮廓——他不会去数郁金香的花纹,也不会一一描摹整片森林的浓淡。
The business of the poet is to examine, not the individual, but the species; to remark general properties and large appearances: he does not number the streaks of the tulip, or describe the different shades of the verdant forest.
金句 · 第10章 · 因列论诗
写法上几个有意思的点:第一,人物是"扁平"的——这是有意的,他们不是让你代入的主角,是思想的载体;第二,结构对称得像一次长程散步,从出谷到回返,节奏匀速;第三,最狠的一招是结尾——不煽情、不崩溃、不解决。一群走过人间的人,发现什么都差点意思,回到原地。这是这本书独有的味道,冷静的失望。
解说给了地图,正文才是土地。具体来说,有三样是这里给不了的:约翰逊那种英式散文的克制——每个长句都站得很稳,不掉书袋也不掉链子;四个人对话时的空气感——你几乎能听见他们的语速和停顿;还有那种走遍人间却什么都没拿到手的中年感觉——这个味道只可亲自走一遍。
动笔解说之前,先为这本书立起一套视觉基底——你刚读到的每一帧插画,都从这里生长出来。



